1 |
4月下旬 |
1.小学教导主任会议,布置小学毕业升初中招生工作。
2.小学版软件使用培训。 |
各小学
市中招办 |
1.强调日程安排。
2.熟悉各类别学生报名手续。
3.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
2 |
4月27日前 |
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 |
各小学 |
向学生家长介绍初中招生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学生家长填写《南宁市2016年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准备相应报名材料。 |
3 |
4月27日-5月27日 |
查验户口、房产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等,在南宁市市区初中招生系统中填报毕业生数据。 |
各小学 |
市中招办与各城区教育局派人督察协调有关工作,各小学要对所采集的信息进行核实校对,及时录入招生系统。 |
4 |
5月27日17时 |
各小学上报毕业生数据时间截止。 |
各小学 |
招生系统在截止时间到后自动关闭各小学修改和报送数据的权限。 |
5 |
5月23日-5月27日 |
小学阶段不在我市市区内小学就读、初中需要到我市市区内就读以及户籍新迁入我市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其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就近到有关城区教育局办理个别报名手续。 |
兴宁区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青秀区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 |
本市户籍学生:学生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及家庭住址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住所证明、务工证明。 |
6 |
6月6日-6月10日 |
整理打印《2016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发给学生家长,加盖单位(社区居委会)和学校公章并经班主任及家长签字认可。 |
各小学
各城区教育局
市中招办 |
1.各小学将登记表按档案号排序汇总、装订成册,并于6月14日前统一报送主管城区教育局,各城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存档。
2.非本市户籍且初中阶段确定不在南宁市城区内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登记表可免盖单位公章,但仍需加盖学校公章。
3.个别报名学生的登记表由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教育局负责发放和回收。 |
7 |
6月中旬 |
1.初中教务主任工作会议,布置初中招生工作,进行招生软件使用培训。 |
各初中
市中招办 |
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
8 |
6月28日 |
开放《2016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打印权限。 |
各小学
市中招办 |
小学版招生系统自动接收由市中招办派发的报名号,各小学接收到报名号等有关信息后按规定格式打印出《2016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并及时发放给学生家长。 |
9 |
7月2日-7月3日 |
公办、事业办初中统一报名。 |
各初中
市中招办 |
1.各小学毕业班班主任提醒学生家长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
2.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做好准备,报名过程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
10 |
7月4日- 7月8日 |
各公办、事业办初中审验新生报名材料。 |
各初中
市中招办 |
招生工作人员要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处理已审核的新生信息。 |
11 |
7月9日-7月10日 |
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家长也可通过多种途径查询入学分配去向。 |
各初中 |
学生及家长可在原就读小学、初中临时报名点查询录取去向,同时可通过互联网等媒体查询各初中学校服务地段(地段划分情况)。 |
12 |
7月11日 |
1.市中招办通过招生系统告知各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去向。
2.初中新生分配工作结束。 |
市中招办 |
各有关学校要及时通过招生系统收取有关信息。 |
13 |
9月初 |
初一到校新生信息确认 |
各公办、事业办初中学校
市中招办 |
在学籍系统中对已到校上课的初一新生进行分班操作,建立电子学籍。 |